MDR是否要求制造商在歐盟設立實體
| 更新時間 2024-11-23 08:00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5367489969 聯系手機 15367489969 聯系人 Tina 立即詢價 |
詳細介紹
MDR并未直接要求制造商在歐盟設立實體,但對制造商在歐盟境外的責任代表提出了一些要求。
根據MDR的規定,如果制造商位于歐盟以外的國家,需要指定在歐盟境內的責任代表(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),由責任代表代表制造商與歐盟委員會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進行溝通,并承擔一定的責任。責任代表需要居住或設立在歐盟的國家,并接受歐盟委員會成員國的監管機構的授權。
責任代表的職責包括:
- 代表制造商向監管機構提供產品技術文件和相關信息;
- 協助監管機構進行市場監測和回收;
- 及時回應監管機構的要求和信息。
雖然不是必須在歐盟設立實體,但制造商需要在歐盟境內指定責任代表,以確保其產品在歐盟市場的合規性和順利上市。責任代表需要履行其職責,與歐盟監管機構合作,以確保產品的合規性和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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